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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2012-03-01点击量:

2012届毕业班同学: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09]17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课外学分认定范围:

本次课外学分认定包括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科研训练、学术成果、技能考核、学术讲座及课外阅读等类别。各项成果、奖励及活动等必需为本科学习期间完成。

2.课外学分认定程序: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分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审查。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获得的学分由学校统一按相关规定处理,不需要学生本人申请。

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予以审核,按照课外学分项目认定要求修正学生申请学分,提出拟认学分,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分认定汇总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上报教务处复核认定。

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复核,统一认定学分,并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公布,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3.各位同学严格按照学校课外学分项目认定程序与标准,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学院课外学分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对虚报、假报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请申报课外学分同学务必于39(周五)前将《课外学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各类表格也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

食科院教学管理办

201231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分申请表

学 号

学分类别

申请学分

申请理由(成果、奖励或活动内容、形式、完成时间等)

      

  

附申请材料名称及件数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课外学分申请材料均属实。

申请人:      

2012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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