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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方案

作者:发布:2022-09-22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3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晓云 杨铁贵

副组长:陈翊平 向异之 陈前江

成  员:潘思轶 熊善柏 陈福生 李斌 何慧 马爱民 刘友明 刘石林 蔡朝霞

二、招收指标

  按照学校招收原则,我院计划招收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招收136人,其中全日制学硕可招收56人,全日制专硕可招收80人。我院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安全、生物与医药(专硕),食品加工与安全(专硕)8个专业均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国内高校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校2023年秋季正式开学前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可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处罚)记录。

四、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考生预报名

  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请登录“华中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务必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已获得我院2022年夏令营拟录取函的同学不需要填报。

申请者须在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请将所有材料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后上传: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学生证照片;

2.个人自述材料(简历、自荐信等)及学院要求的其他英语水平、学术能力、所获奖励等证明材料;

3.本科阶段截至目前的原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4. 推免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或学院公示材料;

5. 在学期间曾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发表论文或其它成果的有关材料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非必要)。

  考生对提交的材料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二)审核并通知考核

  学院根据申请情况,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预报名系统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加入我院2023级免推复试QQ群:434546792。

(三)考核安排

1. 考核形式:线上网络面试考核。考核流程见《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络面试考核方案》。

2. 考核时间:面试考核时间拟定于9月24日上午;如果面试考核之后,依然有少部分的考生报考,学院将不再举行集中的面试,由拟接收的导师按照我院的接收工作方案,组织不少于5人的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当天将考生面试材料交给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3. 考核内容:外语(口语)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4.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 = 综合能力考核×70% + 外语(口语)考核×30%

5. 考核专家:考核专家小组成员不低于5人,且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

(四)确定报考意向

  面试考核通过的考生(含已获得夏令营拟录取函考生)确定报考我院后,需与导师签订《选择导师申请表》和《导师确认招收表》双向选择表。考生需将双向选择表和推免资格证明一同于9月27日前提交学院,具体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五)国家推免系统填报

  拟录取考生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

我院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分别发放面试考核通知、待录取通知和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待录取通知在发出24小时以后自动失效,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院将不再保留其待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将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招办。已被我院招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五、奖助学金级学费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评选条件和标准以学校当年文件通知准。

(二)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最终以报湖北省物价部门备案标准为准。

六、通知书发放

  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预计于2023年6月发放。

七、其他说明

(一)学院高度重视推免招收工作,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强规范管理与程序监督。

(二)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学校接收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181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87282056(纪委办)。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接收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2886.

(三)录取考生须参加入学资格审查、体检,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苏老师、徐老师,027-87288125 ,1921811038@qq.com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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