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发布:2023-03-24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严格复试考核标准与复试组织管理,确保科学选拔、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晓云

副组长:陈翊平

成  员:杨铁贵 潘思轶 熊善柏 陈福生 李斌 马爱民 向异之 陈前江 刘友明 刘石林 蔡朝霞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二)复试督查巡视组

组  长:杨铁贵

成  员:向异之 陈前江 刘石林 刘友明 王益 王伟

工作职责:检查监督复试录取方案执行情况,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凡违反招生纪律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肃追责。


(三)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专家成员的遴选及组成:我院遴选的2023年具备招生资格的所有导师,组成12个专业复试小组,组员的组成兼顾不同的学科方向,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1人全面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组织联络等工作。

工作职责: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在2023年4月1日-2日。

(二)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学校统一安排标准化考场作为复试专用场地,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复试组织专家现场集中考核。

(三)复试分数线

1.复试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学术型和专业学位考生将分开进行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我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资格线,具体如下:


培养类型

分数线

总分

英语

政治

专业科目一

专业科目二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325

60

38

57

57

全日制/非全日制生物与医药

330

60

38

57

57

全日制/非全日制农业硕士

325

60

33

50

50

备注:后附复试入围考生名单。

2.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应达到招生复试资格线:

招生类别

分数线要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非少骨计划国家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国家线

(四)招生指标

1.学院公开招考总指标

硕士类型

总招生指标

已经招收推免指标

还可公开招考总指标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105

54

51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133

8

125

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1

\

1

合计

239

62

177

备注:学院公开招考总指标中包含国家专项指标、联合培养指标。

2.国家专项指标

硕士类型

专项名称

可公开招考指标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

3.联合培养

单位名称及招生指标

2023年招生导师及招生指标

中国热带农科院(16)

杨子明(生医)、朱科学(生医)、张彦军(生医)、苗红霞(生医)、李普旺(食加)、盛占武(食加)、董文江(食加)、戴好富(食加)、徐志(食加)、韩丙军(食加)、张玉锋(食加)、王明月(食加)、李积华(食加)、周伟(食加)、李如一(食加)、叶剑芝(食加)

湖北省农科院(4)

史德芳(生医)、乔宇(生医)、周有祥(生医)、龚艳(生医)

广东省农科院(4)

张名位(生医1、食加1)、徐玉娟(食加)、张瑞芬(食加)

武汉市农科院(1)

董军(生医)

注明:联合培养招收食品加工与安全(简称“食加”)专业和生物与医药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在校内完成课程学习后,主要在联合培养单位从事研究工作。

(五)复试费用

学校不收取复试费。

(六)复试体检

入学期间在校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四、复试考核

(一)复试内容

1.专业面试考核(100分),包含外语考核(占20%)、综合素质(占80%)和思政考核(不计入面试总分)四个方面;

2.专业课笔试考核(100分),报考生物与医药专业、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为《食品微生物学》,其它专业笔试科目为《食品工艺学》或《食品微生物学》;

3.实践技能考核(100分)。

(二)复试流程

1.考生资格审查:3月29日前提交材料

考生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生证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入伍批准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等材料的扫描电子版,按规定时间提交到指定邮箱接受资格审查,所有电子版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WORD或PDF文件发送,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本科毕业院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尽快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2. 实践技能考核和专业课笔试考核:4月1日 8:00-16:00

3.面试考核:4月2日 8:00-14:00

4.成绩确定提出拟录名单:4月3日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确定综合成绩及排名。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分别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5.成绩公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的综合成绩和拟录取名单,上报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公示。

(三)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时,复试考核结果包含实践技能考核、专业课笔试考核及专业面试考核三个部分,均按百分制评分,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 实践技能考核成绩 x 0.2 + 专业课笔试成绩x 0.3 + 专业面试成绩 x 0.5

未参加全部复试内容考核的考生和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的考生不进行综合成绩统计,将直接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一)公开招考指标及招生次序

学硕(51)

生物与医药专业(44)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82)

普通计划

普通计划

联培

国家专项计划

普通计划

定点帮扶计划

神龙架专项

联培

国家专项计划

51

33

10

1

61

1

2

15

3

(二)综合成绩的确定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录取总成绩)。按百分换算,初试成绩的60%,加上复试成绩的40%构成录取成绩。按照类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的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不进行综合评分,将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5 x 0.6 + 复试成绩 x 0.4

六、结果报送

学院汇总考生复试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组长审签并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考生复试登记表、复试汇总表、培养协议书、复试小组成员信息统计表及复试录取工作总结(含特殊情况说明)于复试结束后提交。

七、服务保障

(一)加强应急处突

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院、宣传部、医院、本科生院、建安部、后保部等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全面梳理复试环节,主动排查、精准识别其中的每一个风险点,制定风险隐患台账,完善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畅通咨询渠道

加强政策宣传与咨询指导,及时、准确发布与解读招生政策规定与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与要求。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三)加大支持保障。

做好相关技术保障预案,提前检查复试场所相关设备,确保能够正常使用。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八、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学院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注重发挥好导师的作用,用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发导师积极性,切实履行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主办责任”,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

(二)落实检查监督,严格追责问责

严格过程管理,执行方案要有措施,检查监督要有实招。复试小组成员与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复试录取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院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检查监督复试录取方案执行情况,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凡违反招生纪律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肃追责。

(三)及时申诉复议,回应学生诉求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复试申诉和举报电话:027-87282886。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考生对学院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资料清晰完备。

(二)我院复试信息可以在院官网查询,院官网网址: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 (hzau.edu.cn)。复试入围名单上的考生可加入2023年我院研究生复试QQ群(群号753408007)了解具体的复试安排,学院不再另行电话或者邮件通知考生我院复试安排。

(三)获得我院2023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考生,如满足我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资格线,需要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的考生不进行综合成绩统计,将直接不予录取。

(四)复试前考生不确定导师,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学院组织考生与导师实行双向选择,鼓励导师以团队形式进行招生,指导小组与责任导师相结合,对新聘导师实行双导师制,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导师)录取又不服从院内调剂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我院招收全日制联合培养的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招生要求、学费、培养方式、奖励政策、毕业要求与本院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一致。联合培养基地都是与华中农业大学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合作高校、研究所等。联合培养的学生与非联培学生毕业时均授予相同的华中农业大学颁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联合培养基地的相关信息请关注华中农农业大学招生办。

十、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留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解释权。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食科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3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eved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南湖狮子山街一号华中农业大学  邮编:430070

电话:+86-027-87282111

书记邮箱:ytg

院长邮箱:xuxiao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