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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心理委员考核条例

作者:发布:2014-04-22点击量: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心理委员考核条例

为了加强心理委员自身建设,树立心理委员良好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食科院心理委员的综合素质,特制订以下考核条例:

考核条例满分100分。(不包括额外加分)

一、出勤考核(包括活动参与、会议出席等)(满分10分)

1.迟到:迟到10分钟以内的,累计三次(含三次)扣1分,超过三次,每多一次扣1分;迟到10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

2.早退:有事需早退者需提前说明,无故早退者,每次扣1分。

3.缺席:无故不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每次缺席扣4分。

4.请假:每人每学期请假不得超过本学期会议次数的四分之一,超过则视为缺席,并在学期考核中扣5分。(本条考核用于学期心理委员考核得分。心理委员有事不能出席会议,需要向心理辅导员老师请假。)

5.参加部门活动:参加并且按时出席活动者,每人每次加2分;参加活动但迟到者,每人每次加1分。(活动加分为额外加分。)

二、材料收发情况考核(满分10分)

1.班级心理委员考核表:按照规定时间上交,不扣分;迟交半天扣1分,迟交1天扣2分;迟交2天及2天以上,扣5分。(每月20号上交心理委互评表到食科素拓公邮,每位心理委员需要上交五份互评表,并在表上附打分者学号和姓名。)

2.个人评议表:按照规定时间上交,不扣分;迟交半天扣1分,迟交1天扣2分;迟交2天及2天以上,扣5分。(每月20号,心理委员将自评表交到食科素拓公邮内,并附上姓名班级。)

3.《心海导航》发放:心理委员必须在收到《心海导航》后的一天之内下发到班级的各个寝室。迟发或者不发,视情况,扣3~5分。

4.心委记录本的上交:按时上交心委记录本,不扣分;迟交半天扣1分,迟交1天扣2分,迟交2天及2天以上,扣5分。(每月20号,将心理委员工作记录本上交到素拓部副部长刘雪处。)

三、心理委员日常工作考核(满分80分)

以下前十条考核项目满分为5分,后两条考核项目满分为15分。根据心理委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完全符合要求,打分为5分;

1.工作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同学隐私。

2.做好日常谈话记录并整理到心委记录本上,并向班级同学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3.工作认真负责,摒弃个人喜好。关注班上每一位同学心理健康问题,并积极开导有需要帮助的同学。

4.协助素拓部整理心理健康档案。

5.工作能分轻重缓急,能够与同学相处融洽,并能组织班级进行有关的心理活动。

6.能与老师同学经常沟通。与同学交流要做到一视同仁。

7.积极配合支持素质拓展部开展工作和活动。

8.积极配合食科院二级心理辅导站“食尚心语坊”的建设。

9.在工作中能够善于总结反思自己。

10.在班级树立良好形象,受到班级同学爱戴和拥护。

11.每月收集一些心理健康知识和少量哲学知识并记录,上交于素质拓展 部公邮(用word记录,字数不限)。

12.积极给素拓部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能够维护素拓部好的形象。

食科院学生会素质拓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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