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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技学院学习委员工作量化考核条例

作者:发布:2014-04-22点击量:

食品科技学院学习委员工作量化考核条例

为了促进学院各班级学风建设,完善学院对各班级的教务管理工作,在全院班级中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和睦共进的氛围,特制定此考核条例。

一、考核对象

1213级全体班级学习委员。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时间:

每个月考核考核一次,月末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项目

学委会议(15'),资料发放(25'),活动宣传(25'),配合工作(30'),建议奖励(5'

五、考核细则

1. 学委会议(15'

要求:不迟到,因故不能到场必须和相关副部说明并找人代开。

迟到一次扣3分,旷到一次扣5分。

2.资料发放(25'

要求:准确及时到位

发放资料:计算机等级考试、四六级考试、普通话报名通知、收费、确认、准考证及等级证书;考试安排等。

3. 活动宣传(25'

主要按活动班级参与人数效果计算,八个班级中活动参与人数:

12的班级学习委员,25'

34的班级学习委员,20'

56的班级学习委员,15

78的班级学习委员,10'

主要有以下活动:新生百科知识竞赛、校长杯英语竞赛、辩论队

4. 配合工作(30'

1)院部(15'):工作总结、晚自习检查、四级模拟考试监考及试卷批改工作

2)校部(15'):主要按活动班级参与人数效果计算

主要有以下活动:新生百科知识竞赛、校长杯英语竞赛、辩论队等大型赛事半决赛、决赛等班级同学参与度。

5. 建议奖励(5'

要求:学委在平时工作中多留心、多思考,对于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问题能提出可参考性建议。

此项由基本分加奖励分构成,基本分3.0分,每条被采纳的建议加1.0分。可参考性建议由相关部门决定加分多少,最多每条1.0分。

6. 附加分

额外优异表现者酌情加分。

                                 食品科技学院学术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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