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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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在院楼任何地方养殖实验动物及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发布:2017-06-01点击量:

各位老师:

有老师反映,楼道里弥漫着动物房的味道,学院再次声明,严禁在院楼(包括:食科楼、食科综合楼、柑橘楼以及即将投入使用的教学训练基地等)里任何地方养殖实验老鼠、兔子等实验动物。如有需要,请与学校实验动物中心联系,学院办公室有相应的资料。凡在院楼养殖的实验老鼠、兔子等,请于今天(2017年6月1日)下午下班前清走。学院办公室将于2017年6月2日进行检查。一经查明,若事实属实,学院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年3月1日修订版)

附:华中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服务指南.pdf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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