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毕业生学年鉴定工作以《关于印发<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校党发〔2015〕41号)、《关于印发植物科学技术学院等14个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和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学工〔2015〕11号)为依据,不再另行发文。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和学生课程安排制定本学院的《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017届毕业生学年鉴定只评选三好学生,奖学金金额标准为500元/人,指标数不超过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20%。其中,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三好学生评选指标单列,严格按照条件评选,不得超过参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的20%。依据此推算办法,食品科技学院2017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工作中三好学生数量共57人,其中,藏族学生1人。
(备注:食品科技学院2017届毕业生共282人,藏族学生5人。)
一、综合素质测评评选办法依据:
《关于印发<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校党发〔2015〕41号)、《关于印发植物科学技术学院等14个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和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学工〔2015〕11号)中84-90页《食品科技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三)实践创新能力中的项目计算,其中,(一)基本素质分和(二)学习成绩不计入此次综合测评范围内。
二、三好学生名额指标分配:
共57个名额,5名藏族同学中占1个名额。其余56个名额,采取各班级等名额分配,每班6人,在此基础上,食工、食安两专业前七学期班级所有课程正考成绩加权平均分最大者的两个班级多一个名额,具体分配见附件一。
三、综合素质测评、学年鉴定评选流程:
1、开会动员。
3月29日上午10:00,召开2017届毕业生就业协调小组例会通报。
2、班级组成评议小组。
各班级班主任(1名),就业协调小组成员(2名),另班级同学(2名)组成评议小组,于3月31日17:00之前报送电子版(见附件二)至楚俊卿QQ。
3、班级同学申报。
班级同学按文件符合要求者于3月31日-4月7日申报到就业协调小组同学处,申报奖项需在自2016年9月1日起始得到,并附好相应的纸质版材料。其中,就业协调小组每位成员按时常给综测(满分5分,由辅导员给予),班级寝室长通过就业协调小组成员打分(满分3分,不限制是否有梯度,各班级寝室长打分自定)。
4、班级评议小组审核、反馈。
班级评议小组5位成员于4月8日-4月13日通过上交的材料进行讨论,加减分的修正,反馈。并将综合测评排名前6(7)者汇总,公示。
5、班级内部公示。
将班级结果公示,4月14日-4月16日,公示期为期三天。
6、学院汇总。
将结果汇总到附件三,于4月16日17:00之前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报送楚俊卿处。各位申请者纸质版材料由就业协调小组留存。(报送前请将附件三中的第一行示例删掉)
7、学院公示。
学院汇总后,4月17日-4月19日,公示期为期三天。
8、《学生学年鉴定表》和《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
学院公示后,填写《学生学年鉴定表》和《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和资料发放于4月19日(周三)就业协调小组例会另行通知。填写时间为4月20日-4月26日。4月27日17: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食科楼203,4月28日报送校学工处。
四、工作要求
1、严格程序,请各班级要求班主任老师下班指导毕业生开展学年鉴定工作,确保程序到位,不走过场。
2、做好通知,因毕业生外出实习求职、考研复试、公务员备考等因素的影响,毕业生学年鉴定工作难度较大,请各班级通过电子邮件、QQ群、电话等形式开展此项工作,确保人人知晓政策,人人参与互评,人人知晓结果。
附件一:名额分配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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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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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七学期班级加权平均分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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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分配名额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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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工1301
|
6
|
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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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工1302
|
6
|
80.26
|
|
食工1303
|
6
|
79.97
|
|
食工1304
|
6
|
77.42
|
|
食工1305
|
7
|
81.50
|
√
|
食安1301
|
7
|
79.42
|
√
|
食安1302
|
6
|
78.34
|
|
食安1303
|
6
|
79.12
|
|
食安1304
|
6
|
79.17
|
|
藏族学生
|
1
|
/
|
/
|
合计
|
5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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