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华中农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为全面考察考生业务水平,落实学校“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客观”的要求,现将我院推荐2015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满大学前三年规定学分,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前35%以内;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优先条件: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1)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获学科竞赛类或学术成果类课外学分累计达5个以上(含5个);
(4)获“校三好学生标兵”称号;
(5)连续三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6)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本科组)、电子设计以及“挑战杯”等全国性竞赛中荣获国家级奖励。
3.直选条件:符合基本条件第(1)、(3)、(4)款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获得复试资格:
(1)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被SCI、EI、SSCI、A&HCI或CSSCI收录(第一作者);
(2)获学校推荐到外校交换学习且成绩优秀;
(3)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本科组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队长)或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
(4)获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湖北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创业计划竞赛获湖北省金奖、全国银奖及以上奖励(主持人);
(5)获全国“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称号;
(6)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它赛事中获金、银奖或相当奖项的主持人;
(7)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化艺术等重大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且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或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者;
(8)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者。
4. 遴选细则:符合直录条件者优先,其它情况严格分专业按照学分绩点排序,若学分绩点相同时具备优先条件者优先。
二、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9.11上午11:00以前向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地址:http://yjs.hzau.edu.cn/zsgz/)及相应证明材料。
三、推荐名单
学院和教务处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校今年分配我院推免指标(45人),在9月12日前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经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四、填报志愿
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考生登录”进入“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可报考次数与可报考单位及专业数以“推免服务系统”当年说明为准),达到报考次数未获得录取即失去免推机会。
五、 招收要求
1、 招收原则
接受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双向自主选择、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收条件
“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的推免生均可填报攻读我院研究生。
3、专业目录及导师
我院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公示,供考生查询。我院在职研究生导师三级岗以上教授每人限招推免生3人,四级岗教授每人限招推免生2人,副教授每人限招推免生1人。
4、复试要求
复试原则:分类考核、注重质量、自主选择、择优录取。
复试内容:主要以面试和实验操作为主,既要注重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外语水平的考评,又要注重对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心理素质、兴趣特长等的考察。
复试名单:参照我校推荐条件,按照可接收名额的1.2倍确定并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方案:学院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具体复试录取方案,经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9月18日左右公布。
学院计划在10月8日左右组织复试,考生均需参加差额复试,学院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5、录取名单
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复试总成绩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专业、导师、复试成绩等)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六、 遴选注意事项
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以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客观性,保证各个环节的准确性;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体人员一定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严格招生工作纪律。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2112。
附: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潘思轶
成员:杨仁海 吴珊 熊善柏 马美湖 张柱红 李斌 陈福生 何慧 马爱民
秘书:王益 崔丽红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