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技学院按照2017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本着“坚持阳光招生、坚持质量为重、坚持全面考察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自主选才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初试、复试两个招生环节,现公示考生的最终成绩排名,公示期为2017年3月28号---2017年3月30日,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由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申诉电话:87282112。
我院现面向全国对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征集志愿,凡初试总成绩335分以上,单科英语成绩50分以上,且生源背景满足录取专业要求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8号下午16:00---2017年4月5号下午16:00前向我院招生邮箱(1921811038@qq.com)提交调剂信息,同时通过网上向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信息,未经过院招生邮件和中国研招网双重确认、认定的调剂信息视为无效调剂;院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专硕群:538776993。复试详情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注: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单位的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相同。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培养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可分多个学期完成课程学习,不安排单独授课。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要求相同;学位授予要求相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25000.00元,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附件:2017年食品科技学院研究生复试招生成绩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