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专业科研能力的考试。为全面考察考生业务水平,保证复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7〕25号)以及《华中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李斌
副组长:徐晓云
成员:杨仁海 向异之 张柱红 马美湖 潘思轶 熊善柏 陈福生 何慧 马爱民
秘书:苏铮
(二)复试小组
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5个专业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成员组成:每个复试小组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10-11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名。
复试小组职责:复试小组负责专业课的面试组织;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阳光招生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招生,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坚守红线和底线,做到阳光招生。
(二)坚持质量为重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复试考核方式方法,严把质量关,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务必做到“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三)坚持全面考察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一是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二是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结合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培养规律,设计实施针对性强、突显率高的考察方案。
(四)坚持自主选才与加强管理相结合
一是坚持自主选才,突出学术权力,尊重复试专家的判断选择,尊重导师意见,尊重考生意愿;二是坚持加强管理,注重完善制度,讲究规范,注重程序,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
三、复试工作方案
(一)2018年我院研究生复试将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将根据教育部公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的报考我院考生数量及招生名额确定相应的比例,确定我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资格线。复试定为3月25-26号,在华中农业大学举行。程序、成绩构成、申述渠道请见本方案第四、五、六条的有关规定。满足初试成绩资格线的考生可加2018年我院第一批研究生复试QQ群704182213。
(二)第二批复试将针对调剂的考生。我院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hipin.hzau.edu.cn/和http://yz.chsi.com.cn/)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3月23号开放后填报调剂志愿,填报调剂志愿的截止日期为3月23号下午5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加2018年我院第二批招收调剂研究生复试QQ群624010739。
(三)获得我院2017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考生,如满足我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资格线,可免于复试。
四、复试安排
(一)第一批复试考生的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学术型和专业学位考生将分开进行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我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资格线,具体如下:
学术型研究生: 总分310分、单科(满分=100分)成绩要求50分,单科(满分>100分)成绩要求50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食品工程:总分260分、单科(满分=100分)成绩要求34分、单科(满分>100分)成绩要求51分
食品加工与安全:总分255、单科(满分=100分)成绩要求34分、单科(满分>100分)成绩要求51分
(二)第二批复试考生的确定
1.第二批复试针对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及调剂志愿的考生。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201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参加我院复试。
3.针对调剂考生,我院接受调剂的原则为:
① 专业型硕士(食品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接收调剂生;
② 参与调剂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归属于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目录下的专业;
③ 考生本科所在高校是具备推免资格的高校或其他具有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
④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招生指标数及优先原则确定接受参加复试的调剂学生及数量。
调剂生资格线:
初试分数在280分以上(含280分),单科(满分=100分)成绩要求50分、单科(满分>100分)成绩要求55分
接受调剂生的优先顺序:
①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所在高校是985、211院校的考生;
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所在高校是具备推免资格的高校或其他具有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
③ 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所在高校是985、211院校的考生;
④ 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所在高校是具备推免资格的高校或其他具有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
4. 第二批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环节
1.复试内容
①专业面试考核(含外语)(100分)
②专业课笔试 (100分)
微生物学、食品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笔试科目为食品微生物学,其它专业笔试科目为食品工艺学。
③实践技能考核(100分)
2.复试程序
① 3月24日下午14:30-17:00,复试考生资格确认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等,按规定时间到本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报到(食科楼2楼阳光房会议室)。学院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与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② 3月25日 上午8:15-12:00 分组面试考查
8:15-8:30 政策宣讲 四教C座305;
考核地点:面试考核教室四教C404—C409,候考教室四教C303、C304、C305
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及学生分组名单复试当天在考场公布
③ 3月26日上午8:30-12:30, (地点及相关内容详见研究生办公室通知)
报考083201食品科学、083202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083203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083204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0832Z1食品生物技术、0832Z2食品营养与安全这六个方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食品工艺学》。
报考071005微生物学、085231食品工程、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三个方向的考生,实践技能考核。
④ 3月26日下午14:00-18:00,(地点及相关内容详见研究生办公室通知)
报考083201食品科学、083202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083203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083204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0832Z1食品生物技术、0832Z2食品营养与安全这六个方向的考生,实践技能考核。
报考071005微生物学、085231食品工程、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三个方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食品微生物》
⑤ 3月27号下午体检
体检安排在学校医院,不要求空腹,需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未参加体检者将不予录取。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新门诊一楼挂号室缴费并领取体检表(收费标准为35元/人);挂号后到旧门诊一楼大厅抽血---三楼体检中心体检---一楼放射科胸透并交体检表---体检完毕。
⑥ 3月27日复试小组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⑦ 3月28日公示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分别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3.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时,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30%,实践技能考核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含外语听说)占40%(面试成绩里面外语听说占40%,专业问答占6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 X 0.3 + 实践技能考核成绩 X 0.3 +专业面试成绩 X 0.4
未参加全部复试内容考核的考生和专业面试考核不及格的考生不进行复试成绩统计,将直接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将根据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对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录取总成绩)。按百分换算,初试成绩的60%,加上复试成绩的40%构成录取成绩。按照类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的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进行综合评分,将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 5 X 0.6 + 复试总成绩 X 0.4
六、复试注意事项
(一)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以确保复试的公开、公正与公平,保证复试各个环节的规范性。
(二) 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严格招生工作纪律。
(三) 复试中面试须做好记录,复试结束后连同各个环节的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同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过程所有环节全程公示,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http://shipin.hzau.edu.cn/)
(四)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复试申诉电话:027-87282112
(五) 复试前考生不确定导师,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学院组织考生与导师实行双向选择,鼓励导师以团队形式进行招生,指导小组与责任导师相结合,对新聘导师实行双导师制,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导师)录取又不服从院内调剂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我院招收全日制联合培养的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招生要求、学费、培养方式、奖励政策、毕业要求与本院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一致。联合培养基地都是与华中农业大学签定联合培养协议的合作高校、研究所等。联合培养的学生顺利毕业时授予华中农业大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与非联培学生一致。联合培养基地的相关信息请关注华中农农业大学招生办(网址:http://yjs.hzau.edu.cn/zsgz/dsjs/)
(七)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单位的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相同。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培养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要求相同;学位授予要求相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25000.00元,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除此之外,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与全日制研究生基本相同。
(八)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留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解释权。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