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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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6届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2025-09-04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华中农业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前三年无必修课重修未通过情况;

(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学生达到本科毕业相关要求),大学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40%(含);新疆和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45%(含)。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计划按具体项目推荐方案执行。

二、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当年普通指标名额,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三个专业按照推免学期专业在校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三位一体”改革项目指标每个专业分配一名。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1。

三、遴选方法

(一)遴选原则

1.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由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产生。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满分70分)+科研论文(满分5分)+竞赛奖励(满分25分)。

2.学院成立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院组建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论文和竞赛奖励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无支撑材料者无须参加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3.学生在科研论文和竞赛奖励两个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每个方面只能填报一项代表作参与评价。

4.若综合评价成绩出现并列,则参看前三年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靠前者优先。

(二)具体规则

1.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按大学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实行赋分制,即专业排名第1者学业成绩为70分,专业排名第2者学业成绩为69分,专业排名第3者学业成绩为68分……以此类推,级差为1分。

2.科研论文:

科研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学术论文(要求署名华中农业大学,且报名截止前见刊或具有DOI号或完整网络版)。科研论文的得分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进行具体评分,但不得超过5分。

3.竞赛奖励:

竞赛仅限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生发展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其中国家级竞赛要求获得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省级竞赛要求获得一等奖(金奖)。竞赛奖项的主力成员加分规则如下:成员小于等于5人的,前2人加分;成员大于5人的,前3人加分。排名第1者得分为加分乘以系数1,排名第2者得分为加分乘以系数0.6,排名第3者得分为加分乘以系数0.3

(1)在A类竞赛中(A类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获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省级竞赛一等奖(金奖)的主力成员,国家级一等奖(金奖)加25分,二等奖(银奖)加20分,三等奖(铜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金奖)加8分。

(2)在B类竞赛中(B类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本科组)获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的主力成员,国家级一等奖(金奖)加10分,二等奖(银奖)加8分,三等奖(铜奖)加5分。

(3)在C类竞赛中(C类竞赛: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的比赛或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金奖)奖项的主力成员,加1分。

(4)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赛事中获金、银、铜奖或相当奖项的主力成员,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赛事级别、获奖等级、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进行赛事认定和具体评分,加1-2分;以及获得国家或社会认同的有一定影响力荣誉的学生,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荣誉级别、社会影响力进行荣誉认定和具体评分,加1-2分。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细则

学院拟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组织实施。

(二)提交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127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及相应证明材料,截止时间9月8日中午12:00,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三)学院评审

学院根据细则,审核学生申报资格,全面考察学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能力、科研潜质等。由专家审核小组鉴定学生科研论文、竞赛奖励等相关材料。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公示3个工作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填报志愿

学校推荐名单公示结束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时间安排

(一)9月5日前,由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方案、遴选指标体系、指标分配方案,学院发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二)9月5日-9月11日,学院召开学生推免工作宣讲会,动员学生申请。组织审核材料,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

(三)9月14日前,学院将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工作要求

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以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客观性,保证各个环节的准确性;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全体人员一定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重要信息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学生如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咨询、申诉电话:027-87288500,027-87282886。

七、其他说明

(一)若有班级获得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单列指标,则该班级内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申请者根据综合评价成绩顺位递补。若无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则该指标在该专业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申请者中根据综合评价成绩顺位递补。

(二)凡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不真实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推荐资格。

(三)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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