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发展优秀青年入党,是培养党的接班人的重要内容;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一项光荣使命;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为了切实做好我院“推优”工作,依照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1、凡年龄在28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且参加团校和党校集中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团员,均可作为本次“推优”对象。
2、“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参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章学习活动,政治思想素质好;
(3)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4)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坚持真理,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为人正直,乐于奉献,团结同事或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团员青年中能发挥带头作用;
(6)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实践活动。
3、推优对象的具体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12级思想汇报不少于3篇,11级思想汇报不少于1篇(思想汇报上交较多者优先考虑,以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日期算起,至推优布置会议时间截止);
(2)注重理论学习,须参加过党校和团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11级需为邓论分会会员;
(3)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期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大三学生须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11级上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居标准班前25名;12级上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居标准班前15名);
(4)积极参加团学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食科一家人爱心活动优先考虑;
4.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优”资格:
上一个学期旷操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者(以体育部和女自委记录备案为准);无故迟到、旷课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以学科部记录备案为准);晚归2次(含2次)以上者、违规使用电脑者(生活部和女自委记录备案为准);寝室卫生连续三次列倒数第一者、在寝室使用“三炉”者(以生活部和女自委记录备案为准)。团支部民主测评票数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要求参加民主测评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80%)。
二、“推优”的基本程序
1、团支部民主评议
(1)各班团支书及下班党员认真学习“推优”文件,领会文件精神。
(2)结合本班实际召开团员支部会议,进一步学习“推优”文件,宣读并解释“推优”文件。
(3)各支部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分别召开团小组会议,由团小组长主持会议,采用“一评十”和“十评一”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推优”条件,坚持原则,初步确定“推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未出席视为放弃候选资格),报团支部审核。
(4)团小组会议结束后,召开全班团支部大会。首先由团支书介绍所有候选人的名单,候选人在大会上作自我介绍,然后民主评议,最后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差额选举,确定名单。
2、下班党员监督
下班党员全程参与班级团支部推优工作,重点把握好拟名单的审查、团小组评议和班级投票选举等环节,确保团支部推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并与推优对象进行谈话。
3、班主任审核
各班级教师班主任要指导班级“推优”工作,经班主任和班委会讨论后确定符合条件的“推优”对象,并在会议原始记录、“推优”名单后签字。
4、学院团委审查
党务工作办公室关将对下班党员递交的“推优”原始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最终确定本学期的“推优”名单。
5、向全院学生公示推优对象
三、“推优”的原则
1、坚持原则,把握标准,严格程序,宁缺勿滥,确保“推优”质量。
2、自下而上的原则。
3、集体讨论的原则。
4、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3日
注意事项
1、出席大会的团员超过本支部总人数的95%,即可举行“推优”大会,否则,大会应改期举行。
2、候选人在大会上做自我介绍,态度必须严肃端正,介绍要详细具体,内容包括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群众基础等各方面的情况,重点在于思想情况,尤其是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问题。介绍中必须客观、公正、明确地指出自己的缺点与不足。
3、民主评议过程,全体团员可对候选人进行点评,就不清楚的问题提问甚至质疑。点评一定要保证客观公正,必须指出候选人的缺点与不足。
4、全体与会团员投票表决;整个过程要公开、公正、公平;投票、唱票环节要透明,由非候选人来进行唱票统计;若出现同票,要全班进行二次投票,并在会议记录上有所表现;下班党员不参与投票。
5、11、12级推优人数定为每班5人,曾经“推优”的团员可继续作为“推优”对象,预备党员和党员不作为“推优”对象,但必须参加整个“推优”工作。
6、务必认真做好原始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整个流程:各团小组自评互评记录、全班支部大会、投票情况。
7、各下班党员按要求填写函调统计表。若进行了二次投票,统计表上应该有所反映。
8、各班下班党员必须下班参与整个互评过程,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原始会议记录及函调统计表须经过团支书、班主任、下班党员的共同签字方能生效。
备注:
同学们如果对“推优”过程有质疑,或发现推优舞弊的可以直接向辅导员或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举报。
食品科技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