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是国家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也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对促进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全面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
启动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等工程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是培养了上千万的工程科技人才,有力地支撑了我国工业体系的形成与发展,支撑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是高等工程教育规模位居世界第一。
三是形成了比较合理的高等工程教育结构和体系。工程教育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具备良好基础,基本满足了社会对多种层次、多种类型工程技术人才的大量需求。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才强国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这对高等工程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迫切要求。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
迫切需要培养一大批能够适应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工程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升我国工程科技队伍的创新能力,迫切需要培养一大批创新型工程人才;增强综合国力,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迫切需要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人才。
高等工程教育要强化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意识,确立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观念,创新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改革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类型多样、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高等工程教育体系,加快我国向工程教育强国迈进。为此,高等工程教育要在总结我国工程教育历史成就和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明确我国工程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重点:
一是要更加重视工程教育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二是要更加重视与工业界的密切合作;
三是要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四是要更加重视工程人才培养国际化。
培养特点
计划”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培养过程;
二是学校按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培养工程人才;
三是强化培养学生的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
实施细则
主要目标
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优势增强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 以实施卓越计划为突破口,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我国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高等工程教育体系,促进我国从工程教育大国走向工程教育强国。
基本原则
遵循“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关的配套支持政策,提出行业领域人才培养需求,指导高校和企业在本行业领域实施卓越计划。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校参与卓越计划,高校在工程型人才培养类型上各有侧重。参与卓越计划的高校和企业通过校企合作途径联合培养人才,要充分考虑行业的多样性和对工程型人才需求的多样性,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工程师后备人才。
实施领域
卓越计划实施的专业包括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要特别重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需求,适度超前培养人才。 卓越计划实施的层次包括工科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层次,培养现场工程师、设计开发工程师和研究型工程师等多种类型的工程师后备人才
实施措施
一、创立高校与行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
新机制;
二、以强化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三、改革完善工程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制度;
四、扩大工程教育的对外开放;
五、教育界与工业界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标准。
部门职责
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的教育培养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政策支持,要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之间、高校和企业之间、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共同采取措施,破解难题,教育界要加强与工业企业界的合作,高等学校要精心组织计划的实施。地方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本地区企业参与“卓越计划”,并对本地区参与计划的高校予以重点支持。
国务院主要参与部门:人社部、财政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交通部、商务部、国资委、质检总局、安监总局、中国工程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等。主要参与行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等。
教育部将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安排,主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支持工程教育改革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有关教师的职务聘任与考核政策、实习安全与保险政策、联合培养企业的财税政策等,为实施“卓越计划”,推进工程教育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教育部
教育部在五个方面采取措施推进该计划的实施:
一是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企业由单纯的用人单位变为联合培养单位,高校和企业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实施培养过程。二是以强化工程能力与创新能力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企业设立一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学生在企业学习一年,“真刀真枪”做毕业设计。
三是改革完善工程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制度。高校对工程类学科专业教师的职务聘任与考核要以评价工程项目设计、专利、产学合作和技术服务为主,优先聘任有在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教师晋升时要有一定年限的企业工作经历。
四是扩大工程教育的对外开放。国家留学基金优先支持师生开展国际交流和海外企业实习。
五是教育界与工业界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标准。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联合制订通用标准,与行业部门联合制订行业专业标准,高校按标准培养人才。参照国际通行标准,评价“卓越计划”的人才培养质量。
中国工程院
启动“卓越计划”,加紧培养一批创新性强、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类工程科技人才,着力解决高等工程教育中的实践性和创新性问题,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未来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工程院周济院长委托左铁镛院士到会讲话)。
中国工程院高度重视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积极支持和配合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开展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改革,并围绕创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了相关的咨询研究。
实施“卓越计划”,需要科技界、教育界和企业界携手合作。为支持计划的实施,工程院推荐了十多位院士,与教育部联合组建“卓越计划”专家委员会 ,负责指导“卓越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目的就是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将各方面专家的智慧凝聚到“卓越计划”的具体实施之中,确保科学推进“卓越计划”。
住建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副巡视员赵琦介绍了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高校土建类专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的经验。赵琦表示,住建部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卓越计划”给予支持:
一是与教育部门、行业学协会、企业、高校共同构建土建类专业“卓越计划”组织管理体系。
二是研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标准,为“卓越计划”培养提供依据。
三是选择部分通过土建类专业教育评估的院校参加“卓越计划”的试点。
四是鼓励建筑企业、勘察设计机构及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卓越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