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规章制度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企业、行业兼职教师聘请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发布:2017-12-21点击量:

本科教务[2017]7

当前,实践教学发展非常迅速。为了进一步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我院学生工程实践能力,适应社会需求和专业认证要求,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聘请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学科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实践教学等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岗位及条件

根据专家参与度,企业或行业专家的聘用岗位分为: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和实践指导教师三类。上述兼职教师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为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其中:

特聘教授:须具备正高级职称或更高学术头衔,具有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有较高造诣和影响。

兼职教授:担任行业知名企业高级技术管理职务,并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或工作在国内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并具有教学或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在本人所从事学科或行业领域有较高造诣。

实践指导教师:在企业或行业研究机构担任中级以上技术管理职称或中层管理职务,或从业三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技术人员,且具有较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熟知本行业领域主要的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

原则上,每个专业应聘请1~3名兼职教授,3~5实践指导教师。特聘教授,应根据学科发展情况择优聘请,宁缺毋滥。

二、兼职教师职责

所有兼职教师均应积极参与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和达成度评价、课程体系设计、理论授课、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训指导等培养方案中设定的教学任务等。

特聘教授:主要负责指导学科和专业建设,根据学校规定,具体职责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兼职教授:应履行下述职责之一:

(一)教学工作: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或前沿进展、学术动态或与生产实际联系紧密的专业选修课等;

(2)指导或联合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参与本科生论文答辩等教学环节。

(二)专业建设:

(1)参与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和修订;

(2)接受专业发展与专业建设方面的咨询;

(3)关注和关心人才培养质量的反馈,并参与专业培养目标的评价。

(三)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

(1)参与制定学科建设规划;

(2)指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团队建设;

(3)合作开展国家级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研究;

(4)指导或联合指导研究生。

实践指导教师:应履行下述职责:

(一)实习指导:

(1)根据专业教学计划,配合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实习工作;

(2)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习岗位及相关生产工艺介绍、指导学生开展岗位实习;

(3)配合校内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生在岗期间的安全管理;

(4)参与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的制定和修订。

(二)社会实践指导:(1)根据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与要求,做好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安排;(2)负责对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3)配合校内带队教师做好学生实践期间的安全管理。

三、受聘待遇及要求

特聘教授:按《华中农业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中特聘教授的受聘待遇及要求执行。具体情况可另行协商。

兼职教授:按《华中农业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校外专家中的兼职教授待遇及要求执行。

实践指导教师:实行课时酬金制,依据实践教学任务课时数,按《华中农业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支付教学酬金,原则上不低于200元/学时。

四、办理程序及要求

(一)办理程序: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特聘教授和兼职教授需各专业考察后提出聘用建议,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人事处提交立项申请,经学校组织同行专家审查和论证后,交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并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各专业应配合学院按《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

实践指导教师聘用,由各专业考察后提出聘用建议,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申请,经学校教务处审查和论证后,安排教学任务,颁发《聘书》。各专业应配合学院对实践指导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二)聘期:

特聘教授、兼职教授,每期聘任12至36个月;实践指导教师,以1个学年确定,可续聘。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


食科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3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eved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南湖狮子山街一号华中农业大学  邮编:430070

电话:+86-027-87282111

书记邮箱:ytg

院长邮箱:xuxiao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