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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技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规章制度

作者:发布:2012-05-15点击量:

一、工作宗旨

食品科技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是学院进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工作场所,以增强本院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目的,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解除心理困扰,增强心理适应能力,努力开发个人潜能,促进生学全面成长为宗旨,组织开展面向本院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的相关活动。

二、食品科技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队伍

1.站长:向异之(学院党委副书记)

2.咨询师:胡小娱(国家二级咨询师)、张静妍(国家二级咨询师)、邵晋辉(学院辅导员)、刘涵斐(学院辅导员)、李子鑫(学院辅导员)。

3.学院学生会素质拓展部全体成员

三、心理辅导站基本原则

1.发展—成长原则

2.启发—自助原则

3.鼓励—支持原则

4.保密—守信原则

四、二级心理辅导站规章制度

1.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应热爱大学生心理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2.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3.心理咨询员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4.心理咨询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得利益。

5.咨询辅导时的记录包括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密,只有在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6.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时,咨询员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相关机构或人员,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7.心理辅导站属于食品科技学院公共财产,主要用于开展学院的各项心理工作,由我院素质拓展部负责辅导站的日常管理。

保密制度

8.除征得来访者本人同意,不得向其父母、教师、朋友谈及来访者的咨询内容和隐私。

9.除有关心理咨询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查阅心理档案。

10.除来访者触犯法律,并经公检法机关认定证明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借用心理档案。

五、来访者须知

1.事先预约。

2.准备好咨询的问题。

3.咨询时要积极配合老师。

六、工作范围

1.个别心理辅导与咨询

2.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3.心理健康相关活动的举办

4.团体辅导


食品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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