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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中心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 有偿使用收费试行办法(2020年修订)

作者:发布:2020-11-24点击量: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中心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

有偿使用收费试行办法(2020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促进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投资和使用效益,补偿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建立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工作中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结合学校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食品科技学院中心实验室共享平台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第三条 学院开放共享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实行有偿使用。凡国家或省、市物价管理部门有相应统一定价的按统一定价收费;凡没有统一定价的,由学校经过调研组织校内外专家制定收费标准。财务管理上实行学校统一领导,校、院两级管理,收支分离、集中核算的原则。

第四条 所收取的仪器设备使用费由学院统一管理用作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实验室运行的耗材、水电、实验人员加班劳务费以及实验室管理费等。

第五条 收费标准,学院内部教学需要以及维修维护等原因使用的设备不收取费用。食品科技学院内人员、校内院外人员以及校外人员按附表收费标准使用,分为以机时计费和以样品数计费两种。

第六条 平台仪器设备使用院内收费标准依据校发(2013105号文件“华中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进行修订,经院(系)全体教职工对收费标准进行意见征集、学院办公会审批、学院公示后,报学校国资处审批后于202011日起执行。

第七条 收费程序,学院内以课题组为单位,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结算,未足额缴费的,下一季度起无限期停止其继续使用中心平台的权利,直至费用全部交清。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院中心实验室负责解释。

附表1:五楼理化平台设备清单及使用收费标准表

附表2:食品化学平台及细胞培养室仪器设备清单及使用收费标准表(2017年接管)

附表3:食品微生物平台仪器设备清单及使用收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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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表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表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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