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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作者:发布:2017-05-08点击量: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党支部的

各教工党支部,大学生党总支:

根据《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校党发〔20171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教职工正式党员;

2.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范围:我院教职工党支部书记;

3.先进党支部评选范围:我院各教工党支部。

4.先进大学生党总支、先进学生党支部、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领导下,由大学生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评选结果报学院党委。

(二)表彰名额

学院共表彰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10名(含校级优秀共产党员2名)、教职工优秀党支部书记若干(各教工党支部书记自愿申请)、教职工先进党支部若干(各教工党支部自愿申请)。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本条件包括:(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和学习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员工的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支部书记。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担任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实绩突出;(2)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3)关心师生生活,善做群众工作,切实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4)作风民主,处事公道,清正廉洁,口碑好;在党支部书记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

(三)先进党支部。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基本条件包括:(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师生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4)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深入、措施得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代感和实效性强。(5)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有特色、有影响,起到示范带动作用。(6)党员队伍素质过硬、纪律严明、富有活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办法

(一)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明确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党支部工作的意义、条件和办法,在此基础上酝酿推荐。教职工党员推荐提名应向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一线倾斜,并考虑党员性别结构。

每个教工党支部推荐全院范围内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8人,其中党员人数在15人以上的支部推荐本支部之外党员至少5人,党员人数在15人以下的支部推荐本支部之外党员至少6人。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党支部由各支部自由申请,鼓励所有各支部以评优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支部工作总结提升,申请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党支部。

(二)学院党委根据各支部的推荐意见研究确定表彰名单,报组织部审批,进行表彰宣传。

四、时间安排

(一)515日前,各教工党支部完成提名推荐和申请,并将推荐结果书面报学院办公室。大学生党总支将大学生党员推荐评选结果报学院办公室。

(二)524日前,学院党委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将有关材料报组织部审批。

(三)71日,校党委对获奖个人和组织进行表彰和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各教工党支部和大学生党总支应着眼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好推荐、评选、表彰各个环节,发挥宣传、学习、提高的协同效应,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凝聚正能量。学院党委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和联系,学院办公室组织并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工作和统筹宣传工作,将不断选树和宣传践行“两学一做”的基层党员、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楷模,让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成为风尚。

(二)各教工党支部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在本支部组织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比、表彰和宣传工作。

(三)经各教工党支部推荐、学院党委评审确定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党支部,分别填写《登记表》(附件1-3),同时报送先进个人事迹材料(800字以内)、先进集体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教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登记表、事迹材料及电子照片(集体合影、个人生活照,大小1M以上)以党支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马标行。

附件(点我下载)

1.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2.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登记表

3.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先进党支部推荐登记表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54

附件1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入党时间

(教职工)参加工作时间

文化程度

现任职务

(学生)入校

学习时间

工作/学习单位

主   要   事   迹

支部委员会意见

      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党委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入党时间

党务工作时间

 

文化程度

现任职务

工作单位

申报类别

优秀教职工党支部书记

主   要   事   迹

党支部委员会意见

    党支委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党委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先进党支部推荐登记表

党组织名称

党员人数

单位人数

党组织负责人

主   要   事   迹

学院党委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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