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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作者:发布:2011-10-26点击量: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农林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座落于杭州西郊临安市。学校下设17个教学单位,39个科研院所,现有15个硕士学位授予点、51个本科专业,涵盖农学、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医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1600余人。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辅导员12名,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应届生应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3月10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思政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专业,但具有特别专长(文体、艺术、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可不受专业限制;

  5、大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曾担任校、院系团学主要学生干部(含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

  6、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

  3、浙江农林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

  其中,浙江人事考试网为笔试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浙江农林大学网站为其他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6日9:00—3月23日下午16 :00。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3月17日-3月24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网上缴费及确认。时间:2011年3月18日9:00—3月25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及报名确认。逾期不办理缴费和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经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告知报名人员。

  4、准考证打印。已确认人员在2011年4月6日—4月8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时间:4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可在4月26日之后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2011年4月28日在本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随入围人员名单公布。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干部任职 证明等。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 审及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时按一定比例确定后备人选,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体检包括健康检查和心理普查,由我校统一安排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心理普查采用艾森克人格问卷和症状自评量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由我校根据考核对象的具体情况,安排一定时间的业务实习,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或考核环节如有不合格者,在后备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校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电话:0571-63732719,63740025

  传真:0571-63732719

  地址:浙江杭州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邮编:311300

  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行政楼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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