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办发〔2012〕30号)要求,参照《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八项规定>和< 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教党〔2012〕4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办发〔2012〕58号)、《省教育厅党组印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教党〔2013〕9号),学校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自2013年1月试行,在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 中 农 业 大 学
2013年6月5日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坚持深入实际
1.坚持开展调研。根据重点工作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拟定调研计划,明确调研主题,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深入院系,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2.坚持校领导联系单位制度。深入了解基层单位实际情况,加强与教职工联系,指导联系单位班子建设和事业发展。
3.坚持校领导、职能部门、学院领导听课制度。坚持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风、学风,了解掌握课堂教学情况。
二、热情服务群众
4.提高管理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完善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和服务师生意识,简化和优化办事程序。
5.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支持教职员工依法依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教代会各项职权的落实。
6.推进信息公开。按照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利的原则,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7.完善信访接待。坚持学校和职能部门信访接待制度,完善师生合法权益表达诉求机制。
三、精简会议活动
8.减少会议数量。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学校党委、行政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办理。校属各单位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需要召开的全校性会议,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或涉及5个以上职能部门的会议,要提前备案,可以归类、合并的,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涉外会议或活动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各部门、系统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归并、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加强会议统筹。
9.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单位负责人陪会。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各单位组织的非工作性会议、活动。
10.保证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议程。严格会议纪律,组织单位要对参会情况认真记录,及时反馈,落实责任。一般会议不搞开幕式、闭幕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四、精简文件简报
11.控制文件总量。严格发文审批程序,校领导不直接受理发文请示。对下发布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以及重要问题的处理办法,对上行文的重要请示、报告等,以学校名义发文;凡是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刊物)一律不发。
12.压缩文件篇幅。文件简报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力求短、实、新。
13.提高质量和时效。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简报要重点反映动态、经验、问题和意见建议等。简报原则上只发电子稿。可通过教育行政办公系统发送的公文,一般不印发纸质公文;可通过互联网信息渠道落实督办的事项尽量通过互联网办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五、规范出访活动
14.严格执行《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出访单位与出访目的必须与出访人员的身份密切相关。对上级部门组织的出访项目,按照程序执行。对社团、协会等组织的活动,需要学校支持经费的,原则上不参加;确因工作需要的,有相关领导研究审批。领导干部出国(境)要根据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严禁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出访人数和时间。
六、改进新闻报道和校内宣传
15.校内新闻报道要按照中宣部规定,切实改进文风,努力提高针对性、实效性、亲和力、感染力,务求短、实、新,力戒假、长、空,不断提高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完善校内宣传报道制度,规范新闻报道活动,健全新闻采访、编辑、审稿制度,不断提高报道质量。着重宣传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思路、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导向性工作,多宣传基层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典型事迹。
16.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搞汇报展览,不悬挂横幅、气球,不搭建“彩虹门”。重大节庆和全校性重大活动本着节俭原则适度安排户外宣传活动。杜绝宣传工作的浪费,尽量减少校内交流印刷物,确需印发的要简印简装,并严格控制印数和发放范围。原则上不印制挂(台)历、报刊、画册,确因工作需要印制的须事前报学校宣传部审批。
七、厉行勤俭节约
17.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要简约简朴,倡导文明热情待客。接待用餐一般在学校餐厅安排工作餐,不用高档酒水菜肴,精简陪餐人数(陪餐人数不超过客人人数),控制用餐时间。杜绝酗酒,中午接待不饮酒。严禁公款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安排公款旅游。
18.减少公车支出。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公车使用。不得公车私用,不得私车公养。外出调研、考察、开会,提倡集体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9.严格开支标准。要按照朴素、适用和节约的原则建设学校校舍,严格控制造价标准,不搞豪华装修。严格执行住房、用车及各种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用房、设备和家具。严禁组织到高档宾馆开会。不得提高会议用餐和住宿标准。工作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得体。精简会议材料,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控制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大力倡导绿色办公,建设节约型校园。
八、加强检查落实
20.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本办法,执行情况要进行考核。
21.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计财、审计、国资等部门要加强审核,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本细则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2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