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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补充说明

作者:发布:2015-05-28点击量: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补充说明

一、明确指导教师职责

教师出国或在外学习期间,不能亲自指导本科生进行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必须由教师本人委托其他老师来负责学生本科论文指导和审核工作。

二、严格答辩资格审查

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必须先由指导教师严格审核把关,明确学生是否具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并亲笔签名,然后将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和学生论文纸质版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三、严格把握答辩标准

各答辩组要严格把握论文(设计)答辩标准,对于不能达到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确实不合格的不予通过;需要延期答辩的就要延期答辩;需要进行修改后二次答辩的就进行二次答辩。

答辩结束后,各答辩组及时将不合格学生名单、延期答辩学生名单、二次答辩学生名单等会再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由学院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为确保论文质量,对于没有上报不合格名单、延期答辩名单、二次答辩名单的答辩组,将本组答辩成绩排名最后2-3名(按后10%进行上报)学生的论文材料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由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认定是否需要进行二次答辩。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

学生第一次论文答辩成绩总评合格且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都属于正常毕业,都能在学校规定的毕业离校时间前顺利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

参加二次答辩或延期答辩的学生,毕业后一年之内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合格,且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可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位证授予每年6月和12月两次时间)。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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